中國能源新聞網訊 記者邱燕超報道 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外交部、生態環境部、商務部四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推進共建“一帶一路”綠色發展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提出要加強綠色能源合作,深化綠色清潔能源合作,鼓勵太陽能發電、風電等企業“走出去”。
《意見》明確,到2025年,共建“一帶一路”生態環保與氣候變化交流合作不斷深化,綠色絲綢之路理念得到各方認可,綠色基建、綠色能源、綠色交通、綠色金融等領域務實合作扎實推進,綠色示范項目引領作用更加明顯,境外項目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提升,共建“一帶一路”綠色發展取得明顯成效。到2030年,共建“一帶一路”綠色發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,綠色發展伙伴關系更加緊密,“走出去”企業綠色發展能力增強,境外項目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更加完善,共建“一帶一路”綠色發展格局基本形成。
在統籌推進綠色發展重點領域合作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,要加強綠色能源合作。深化綠色清潔能源合作,推動能源合作綠色低碳轉型發展。鼓勵太陽能發電、風電等企業“走出去”,推動建成一批綠色能源實踐項目。深化能源技術裝備領域合作,重點圍繞高效低成本可再生能源發電、核電、智能電網、氫能、儲能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開展聯合研究及交流培訓。
在統籌推進境外項目綠色發展方面,《意見》提出,要促進煤電等項目綠色低碳發展。停止新建境外煤電項目,穩慎推進在建境外煤電項目。推動建成境外煤電項目綠色低碳發展,鼓勵相關企業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采用技術,升級節能環保設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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